嘉兴公司商标变更成功率是百分之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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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公司商标变更成功率是百分之百吗?

作者:嘉兴成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27 08:16:43

通过商标事务所提交商标局审查提交注册申请的商标有哪几种结果?商标局审查后会有三种结果:

1、对某以商标在全部指定商品上的申请全部初步审定,予以公告;

2、对某以商标在全部指定商品上的申请全部驳回;

3、对某以商标在全部指定商品上的申请部分驳回。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实质性审查以后,对符合规定的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申请,并予以宫傲;对不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或者驳回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嘉兴商标注册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有很多的公司在发展顺风顺水的时候都想要注册属于自己公司的商标。但是有很多的人都表示如果说公司想要运作的话,那么仅仅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对于商标没有要求。为何很多的公司都致力于办理属于自己公司的商标呢?那么今天就让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些的意义,从而使得大家更加清楚直观的了解,为何很多的公司都非常的重视嘉兴商标注册呢?

首先对于消费者来说一个成功的公司有商标的话那么是会便于消费者购物的认证。很多时候消费者在购物的时候对于品牌了解主要是通过商标,所以说商标注册对于商品的销售有着很好的帮助。

第二,商标注册之后是可以创建属于自己公司的品牌,那么市场对于公司的产品的认可度会大大的提高。有很多的公司占据了先机,所以说使得自己的产品抢占了市场。

第三,商标是市场竞争中的通行证。有很多的产品虽然说公司发展的势头很不错,但是想要和超市合作的时候都出现了很多的问题。一般超市在选择合作的对象的时候都会需要有商标,需要品牌。所以说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商标在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如果说没有商标的存在的话,那么产品不会被允许到外国销售。

第四,在市场的战斗中有商标更加有动力。消费者在购物的时候充分的认可有商标的产品,这会使得没有商标的产品失去了竞争的能力。所以说想要让自己的产品在竞争中获得胜利的话,那么是需要有商标的存在。这也是商标注册受到很多的公司的青睐的最重要的原因。

第五,商标是消费者眼中的条形码。很多时候消费者对于公司的认识并不是非常清楚,那么这个时候唯有通过易懂的商标来使得人们更加的了解产品本身。所以说使用商标可以使得消费者留下更加深刻的印象,从而使得他们可以更加快速的进行购买,使得产品的销售量快速地增加。换句话说,商标便于给消费者留下记忆,引发购买欲望。

第六,企业信誉的体现。有很多企业在竞争的时候并不是看产品盈利多少,而是人们对于商标所示的产品的满意度为多少。如果说产品被人们认可,那么企业的信誉会得到快速的提升。所以说商标注册的意义非常大,如果说企业发展的势头非常的好的话,那么这个时候选择商标的注册必不可少。

我国嘉兴商标注册的相关原则是:

(1)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

所谓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商标注册。通过申请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的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也能使用,但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得与他人的商标相冲突。

所谓强制注册原则,是指国家对生产经营者在某些商品或服务上所使用的全部商标,规定必须经依法注册才能使用的强制性规定。《商标法》第六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目前,我国规定强制性注册的商标只有:对人用药品(西药、针剂和中成药)和烟草制品(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88年1月4日《关于公布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通知》。

(2)注册原则

所谓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必须通过核准注册,才能取得对该商标专用权的确认。

我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的保护。”

(3)国家统一注册原则

是指我国的商标注册工作必须由国家商标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批准注册。《商标法》第二条予以了明确的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4)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

所谓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时,注册申请在先的商标和申请人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我国《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5)使用在先原则

指在无法确认申请(注册)在先的情况下采用最先使用者取得商标注册的原则。《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这里的所谓的使用在先原则,在遇到与商标权类似的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如:专利权、著作权)相冲突时,往往起到重要的决定作用,见:《关于处理商标专用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权利冲突问题的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5年12月7日)。

商标按不同的标准可分为不同类型的商标,有文字商标、字母商标、数字商标、图形商标、三维标志商标等,而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由于专利申请涉及到专业的知识,因此很多人在申请专利时不知道该申请哪种类型,也不知道申请专利的步骤,更不知道这三种专利类型的区别是什么,给您分析这三者的区别。

(一)保护对象不同发明专利是对产品、方法或者为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方法包括很多医药的配方、食品的配方,还有很多虚拟产品,不能直接用实物表示的,都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是指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心的技术方案,这里多指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是指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方案。进一步而言,发明专利保护的技术方案包括产品和方法,而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并且该产品必须是具有形状、构造的产品,例如对于形状不确定的粉末或者化合物,就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只能通过发明专利进行保护。

(二)授权难度不同发明需要经过国家知识产权的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阶段;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通过初步审查即可获得专利权。

(三)专利的稳定性不同由于发明专利是经过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阶段才可以获得授权,所以权利的稳定性相对来说,比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要稳定。但是,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比较快,有利于产品快速上市抢占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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